證監會對瑞士盈豐銀行罰款1085萬元 涉產品審查與延遲匯報問題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瑞士盈豐銀行,並對其處以1,085萬元罰款,涉及其產品盡職審查、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的多項失當行為。 市場消息指出,證監會的調查在瑞士盈豐銀行的主動匯報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轉交的調查結果後展開。據瞭解,瑞士盈豐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未有在評估322隻債券時,充分考慮各產品的特點,亦未及時更新其內部政策以反映監管環境的變化。此外,對於某些複雜產品,該行在交易前或交易時未能向客户提供充足的資訊及風險警告。 在紀錄備存方面,瑞士盈豐未能就141隻債券備存相關的產品盡職審查紀錄。並於2020年中首次對其產品盡職審查出現問題表示懷疑時,未有立即向證監會通報。 證監會表示,決定處罰時已考慮瑞士盈豐已採取的補救措施,包括加強其產品盡職審查的框架,並與金管局及證監會合作解決調查所揭示的問題。該行亦將推行改進的投訴處理程序,以審核期間內購買受影響產品的客户提出的投訴。 目前,香港市場對銀行業的合規問題愈加重視,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加劇的背景下,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亦隨之提升。瑞士盈豐銀行的案例提醒各界需加強合規措施,以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