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重罰瑞士盈豐銀行 監管缺失問題引關注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近日對瑞士盈豐銀行作出嚴厲譴責,並處以1,085萬港元罰款。此舉源於該行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涉及產品盡職審查、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方面的缺失。 市場消息指出,瑞士盈豐銀行的調查是由該行自行舉報及收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調查結果後展開的。在產品盡職審查方面,該行於評估322隻債券時,未能考量產品的專有特點,並未能及時更新其內部政策以應對監管變動,影響了投資者的信息獲取。 在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方面,瑞士盈豐未能對141隻債券的產品盡職審查紀錄作妥善保存,並且在2020年7月首次發現問題時未能立即上報證監會。 證監會考慮到了即時處分的必要性,尤其考慮到瑞士盈豐已經採取補救措施,加強產品盡職審查的框架,並承諾與金管局及證監會合作,解決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此外,瑞士盈豐將實施新的投訴處理程序,專門針對那些在此期間購買受影響產品的客户的投訴。 受此事件影響,市場對銀行內部監控及合規制度的關注進一步升温,投資者對金融機構的信任也受到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