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作為香港社會重要的安全網,其資源的合理分配對基層市民福祉至關重要。有見及此,房屋署近年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並於本年3月31日實施新修訂的《房屋條例》,旨在透過更嚴厲的措施,確保珍貴的公屋單位能分配予真正有需要的家庭,同時堵塞濫用漏洞,回應社會對公平使用公共資源的普遍訴求。 本港房屋供應緊張,公屋需求殷切。以年屆八旬的何伯伯為例,他去年10月終獲編配單人公屋單位,告別大角咀不設電梯的六樓劏房生活。他坦言,過往與兒媳居於狹小空間,生活諸多不便,心理備受壓力。如今擁有獨立安穩的居所,令他得以安享晚年,由衷感激政府對基層的支援。 然而,在公屋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社會上仍有個別人士將公屋視作牟利工具,漠視他人基本居住權利,不僅阻礙公屋流轉,更對無數輪候家庭造成不公。房屋署助理署長區慕貞接受專訪時,便披露多宗令人咋舌的濫用個案,包括租户將單位粉飾成民宿招租、改建成美甲店、按摩室,甚至音響展銷場等非居住用途。這些違規行為公然挑戰法律與租約條件,相關單位均已被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並成功收回。 社會各界對此類濫用行為普遍感到憤慨,並異口同聲支持政府加強打擊。劉小姐認為公屋應留給有需要者,表示會考慮舉報以盡社會責任。梁先生則批評部分人移居海外後仍霸佔公屋,或將單位用作商業用途,呼籲條件改善後應主動交還。蔡先生與太太亦直斥濫用行為「好可惡」,影響真正需要的家庭;葉太更曾目睹鄰居將公屋當民宿經營,經常有陌生人出入,對住户生活造成滋擾,亦對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 為回應社會各界共識,房屋署除主動調查懷疑個案外,亦鼓勵居民舉報。屋邨辦事處接獲舉報後,會轉交「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進行深入調查,透過不同途徑蒐集證據,包括進行「放蛇行動」,並聘請退休警務人員協助偵查,提升調查能力。數據顯示,自本屆政府上任至今,至2026年2月底,房屋署已成功收回約10,000個被濫用單位,不僅讓約10,000個急需住屋的家庭提早上樓,同時為政府節省近100億元的建築成本。 為了進一步提升打擊力度,新修訂的《房屋條例》於本年3月31日正式實施,並引入三項「辣招」:首先,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大大增強阻嚇作用;其次,擴大前線人員的搜查權限,當有合理懷疑時,可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拒絕合作者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第三,延長檢控時效,針對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或非法出租資助出售單位等罪行,檢控時效由犯罪後兩年大幅延長至6年,賦予執法人員更充裕時間追查及檢控複雜個案。 房委會亦同步收緊「富户政策」,以加快公屋流轉。自2025年10月申報週期起,入息超過公屋限額2至5倍的租户須繳交2.5倍至4.5倍的額外租金(另加差餉);連續兩個申報週期入息超過4倍限額者,則須遷出公屋。為鼓勵有能力的租户自願遷出,現正繳交額外租金的富户如自願遷出,可申請有效期為4年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提供置業機會。 此外,新一輪「富户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已於本年4月發出,租户務必於5月31日前填妥並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並如實申報,以免因拒絕申報或遲交表格而導致租約被終止。房委會更推出一系列鼓勵向上流動的措施,例如由「居屋2025」起,綠表配額由40%增至50%;以及讓已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或私人住宅的住户,可待簽訂轉讓契據及接收物業後,才交回原有公屋單位或刪除户籍,旨在提供更順暢的置業與搬遷銜接,促進社會向上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