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税務總侷促離岸信託收益依法申報 設90日寬限期至10月底

國家税務總局近日發布提示,敦促相關納税人盡快梳理其離岸信託情況,並在過渡期內依法完成納税申報。當局強調此舉旨在避免納税人產生滯納金及其他相關税務風險,反映內地持續加強對高淨值人士離岸資產的税務監管,以提升税務透明度並堵塞潛在的避税漏洞。 根據財政部與國家税務總局早前於7月24日聯合印發的《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税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所有涉及離岸信託收益的納税人,均需據實申報並繳納個人所得税。為配合政策落地,該公告特別設立了90日的過渡期,明確表示納税人若能於10月22日前完成申報及繳税,將可獲豁免加收滯納金。 國家税務總局進一步指出,税務部門將積極為納税人提供細緻的税收輔導與辦税服務,以協助他們依法履行納税義務,同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市場普遍關注,隨着全球税務透明化趨勢日益加強,各地税務機關對跨境資產及收益的監管亦日趨嚴格,是次國家税務總局的提示,正與國際趨勢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