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港交所採聯合行動 制裁星宇前高層管理人員

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旗下的聯交所近日聯合行動,對已除牌上市公司星宇(前代號:2346)的前非執行董事呂慶星與其子、星宇前執行董事呂竹風作出紀律處分。此舉因二人未能在公司招股章程中披露重要信息,包括在IPO階段中,未如實告知保薦人或其他董事,涉及星宇子公司總值4900萬元人民幣的未償還貸款。此外,呂慶星至少得到了其中4400萬元。兩人在未獲其他董事或獨立股東許可下,還將星宇子公司的物業抵押,以擔保貸款。 港交所在紀律行動公告中指出,制裁措辭包括向呂氏父子發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以及"譴責"。港交所表明,若二人繼續擔任公司董事會的職位,將可能損害投資者權益。呂氏父子在未對其違規行為作出抗辯的情況下,同意接受上市委員會所作出的制裁。 市場消息指,近期港交所亦正加強監管及合規審查,尤其在IPO過程中的訊息披露及企業治理方面,顧及市場投資者的權益保護。隨著全球金融環境的變化,市場對企業誠信及信披合規性的要求正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