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網紅判監6週 因無牌提供投資意見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近日就證監會提起的刑事檢控案件,判處金融網紅周柏賢(前名周建希)因未領有牌照而在Telegram羣組中提供付費投資意見,罪名成立。他被判監禁6星期,並需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案情指出,周柏賢自2021年4月至5月期間,以「Futu大股東」的用户名稱在Telegram建立並管理名為「Futu真。財自Private Group」的聊天羣組,並以訂閲形式向公眾提供投資建議。期間,他頻繁於該羣組中發表多隻證券的評論及推薦,並回應關於納斯達克上市證券的查詢,共收取約4.37萬港元的訂閲費。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強調,會繼續打擊未持牌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當這些網紅在社交媒體提供涉及監管活動的投資意見時,證監會將追究其責任,確保市場環境的公正性及投資者的安全。 據最新市場消息,港股市場情緒波動,投資者對金融市場監管力度的加強表示關注,而此案件也再次提醒投資大眾註意遵守牌照規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