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施新規 助發行人維持公眾持股量

香港交易所(00388.HK)的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宣佈對公眾持股量不足的發行人實施新的披露規定,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這些措施將以更靈活的方式要求發行人提升其公眾持股量,替代停牌的傳統做法。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這次改革獲得市場的廣泛支持,並反映出香港交易所致力於增強市場透明度和效率的目標。她強調:「新規將與庫存股份機制、自動股份購回計劃等結合,進一步增強市場的活力。」 具體來説,改革措施允許發行人選擇替代持股量門檻,如公眾持有的股份類別須占上市股份類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至少10%或市值達到至少10億港元。此外,針對A+H股發行人的規定,將H股公眾持股量要求設定為至少5%或10億港元的市值。 為提升透明度,所有上市發行人須定期匯報其公眾持股量。如果未達要求,將需承擔額外的披露責任及受限於某些公司行動。聯交所不會立即將不合規發行人的股份停牌,但會在其股票名稱後標註「-PF」以識別其不足。如果未能於18個月(GEM為12個月)內改善,聯交所可能會將其除牌。 這些新措施替代原有的過渡性持股量規定,並透過新的指引信(HKEX-GL121-26)幫助發行人遵循上市規則,確保香港的市場競爭力及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