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重建案:區域法院裁定平民屋宇收回單位

大坑西邨重建項目有新進展,負責管理的平民屋宇成功在區域法院爭取收回五名拒絕交還單位的居民之物業使用權。近日,區域法院作出裁決,支持平民屋宇的要求,居民需歸還其單位。 根據法院的判決,法官陳錦泉指出,雙方之間的談判處於不對等的地位,因此不符合法院幹預的標準。除非存在不當或濫權行為,否則法院不會介入此類案件。法官強調,所簽訂的租約不涉及任何永久業權或地權,平民屋宇在當中亦從未作出提供永久居住權的承諾。結果,平民屋宇獲勝訴,五名居民必須交還其使用的單位,並承擔有關的法律訴訟費用。 平民屋宇對裁決表示歡迎,強調物業所有權人在租約到期後收回物業乃合情合理之權益。隨著裁決出爐,平民屋宇可望加快大坑西邨重建工程的進度,為該地區帶來新的發展契機,提升居民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