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奇峯國際前高層追討5.95億賠償 並取消職務資格

市場消息指出,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對奇峯國際(前上市編號:1228)三名前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的賠償令。根據命令,三人因涉及欺詐計劃損害公司利益,須向奇峯支付合共5.95億元賠償金。 法庭指出,主要幕後策劃人楊東軍需要就奇峯於2009年收購項目支付3.47億元賠償,而與前執行董事武濤和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陳敬忠則需共同及個別支付2.48億元,涉及2014年的收購項目。 法庭針對楊東軍,頒下15年的取消董事資格令,武濤及陳敬忠則禁止任職董事12年。此外,他們需支付證監會在此次法律程序中的訟費。證監會強調,針對奇峯前高層的法律程序現已結束,並補充指,除了這三位人士,從前已有十名前董事根據相關失當行為被取消資格,期限從兩年半到十年不等。 案件審理期間,法庭發現楊東軍於2009年以幕後身份隱瞞其個人在某森林資產收購項目中的利益,而該森林資產實際上並不存在,致使奇峯損失3.47億元。而在2014年,楊亦涉入另一宗欺詐收購,奇峯以高出實際價值的估價收購某工程技術公司,結果遭挪用資金2.48億元。武濤及陳敬忠在此交易中,分別違反了他們對公司的信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