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系前董事因未合作調查遭聯交所譴責

香港聯合交易所近日對佳源國際前非執行董事沈天晴及佳源服務(1153)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惠敏發出譴責,並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此舉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聯交所強調,根據《上市規則》,董事有責任在聯交所的任何調查中配合工作,並需及時回應所有相關問題,此外,即使已不再擔任董事,仍需在三年內向聯交所提供最新聯絡資料。上述兩位前董事未能回覆調查要求,導致聯交所發出嚴重警告。 市場消息指出,繼佳源國際上年撤銷上市後,佳源系在市場的信譽和合規性受到考驗。對此,聯交所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即使公司退市或董事辭任,仍需遵守相關規則,並提供聯交所要求的資料。 近期,佳源服務持續面對市場挑戰,投資者亦需密切關注該公司未來的合規動向,以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