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佈《規則》 互聯網平台禁低於成本價競爭

【財經新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網絡信息辦公室聯合公佈《互聯網平台價格行為規則》,明確規定平台業者不得要求平台內商家以低於成本價銷售商品或服務,防止市場競爭秩序受到擾亂。該規則將於明年4月10日正式施行。 市場消息指,《規則》要求平台及其內部經營者不可在消費者不知情下,利用支付意願、能力、消費偏好等個人數據進行差別定價。此外,對於價格哄抬行為,《規則》明確禁止捏造散佈虛假信息,避免引發不必要的價格波動。 新規亦明令禁止強制搭售和利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推高商品價格,防止商品價格過快上漲。平台及其經營者亦不得以低價誘購消費者後高價結算,禁止通過虛假折扣和價格比較等手段進行虛假促銷。 此外,關於競價排名的商品或服務,《規則》要求明確標示「廣告」,並要求平台告知經營者搜索和推薦排序規則。平台在推行促銷補貼時,也不得進行虛假或誇大宣傳。 據瞭解,此次發佈的《規則》旨在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平台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