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政協前主席齊同生受賄1.11億元 獲判死緩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前黨組書記兼主席齊同生的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由於受賄金額高達1.11億元人民幣,齊同生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及沒收所有個人財產。 法院認定,齊同生自2004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多個重要職位的便利,為多家單位及個人在礦業許可證、項目備案及核准、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取財物。法院表示,齊同生所涉受賄數額特別龐大,但因其配合調查、主動交代尚未知的受賄事實,且悔罪並積極退還非法所得,法院從輕處罰。 根據最新市場消息,北京當局近期加強反腐行動,尤其針對地方官員的貪腐行為,這次判決正是反映當前反腐力度的其中一例。 市場觀察人士指出,隨著反腐力度加大,涉及礦業和基建項目的監管將更加嚴格,這可能對相關行業的投資環境產生影響。投資者需密切留意政策變化,以便及時調整相關資產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