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對星宇前任董事採取紀律處分

證監會攜手港交所(0388)旗下的聯交所,針對前上市公司星宇(前上市編號:2346)進行紀律行動處分,目標對象為星宇前非執行董事呂慶星及其子呂竹風。兩人因在公司2019年5月IPO期間未能披露關鍵財務信息,尤其是涉及總值4900萬元人民幣的未償還貸款,而遭處分。調查發現,呂慶星至少從中收取4400萬元。 另外,在IPO之後,兩人未經其他董事或獨立股東知情或批准下,將星宇附屬公司的物業抵押以擔保貸款。港交所在紀律行動聲明中表示,已對呂慶星及呂竹風發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譴責」,認為若兩人仍擔任董事,將損害投資者利益。兩人皆未對違規事項進行抗辯,並同意接受上市委員會的制裁。 據市場消息指,近日港交所加強對IPO及上市公司管理層的監管力度,務求提升市場信心。投資者亦密切關注港交所的管理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加強市場的透明度和保障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