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秘魯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在雙方完成所有必要內部程序後,定於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此舉將為香港的製造商、服務提供者及投資者,在進入秘魯市場時提供具法律保障的更優惠待遇及市場准入,料將有效開拓商機,並加強兩地之間的貿易與投資往來。 這是香港與拉丁美洲經濟體簽訂的第二份《自貿協定》,充分體現香港致力與拉丁美洲貿易夥伴建立更緊密經濟關係的決心,亦突顯香港在全球經貿版圖中,積極拓展多元合作的策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強調,秘魯是香港在拉丁美洲地區的重要貿易夥伴。他指出,《自貿協定》的涵蓋範圍廣泛,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電子商貿及其他相關範疇,整體承諾超越雙方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下的既有承諾,預期將進一步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在貨物貿易方面,秘魯承諾將撤銷對出口至當地的香港原產貨物約98.3%關税税目的關税。其中,91.3%的關税税目將在《自貿協定》生效後即時獲得豁免,而餘下7%的關税税目的關税則會逐步撤銷。這項安排無疑將大大提升香港原產貨物在秘魯市場的競爭力。除了關税優惠外,業界亦可受惠於一系列便利貿易措施及貿易壁壘的減少。 至於服務貿易方面,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將可從秘魯在《自貿協定》下作出的具體承諾中獲益。這些承諾涵蓋逾150個服務行業,包括香港具傳統優勢或深具發展潛力的界別,例如專業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研究及發展服務、金融服務以及運輸服務等。 在投資層面,秘魯將根據《自貿協定》給予香港投資者國民待遇。為進一步強化香港與秘魯之間的投資流動,兩地已完成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談判,並將在各自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正式簽署有關協定。 連同與秘魯的《自貿協定》,香港迄今已累計簽訂9份《自貿協定》,涉及21個經濟體。這些合作夥伴包括中國內地、紐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國(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門、東盟10個成員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格魯吉亞以及澳洲。 丘應樺續指,特區政府會繼續積極尋求與更多貿易夥伴締結《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藉此擴展香港的經貿網絡,鞏固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和投資樞紐的地位,以充分發揮其「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