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前交行經理鄭禮豪復業七個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宣佈,禁止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分行營運經理鄭禮豪在未來七個月內從事金融業務,期間由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止。經調查發現,鄭禮豪在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間,未有向交通銀行披露他持有於其他金融機構的多個個人證券交易帳户。 另外,證監會查出,鄭於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使用其母親名義在外部經紀行開立一個證券保證金帳户,進行超過260筆交易,並未有向交通銀行申報,亦未按照公司要求的最短持有期進行持有或銷售。證監會表明,鄭多次作出虛假聲明,自稱遵守交易政策。他直到2022年4月10日才揭露其中兩個帳户,而此舉發生於他離職交通銀行不久之前。 根據證監會的紀律行動聲明,鄭在其他三家金融機構控有多個證券帳户,調查指出其隱瞞行為妨礙了交通銀行對其交易活動的監控,被視作故意且不誠實的行為,亦影響了他作為受規管人士的資格信譽。 證監會在作出決定時,考慮了違規行為持續五年,並衡量了鄭在事件中表現的合作態度和以往的紀律紀錄。此舉強調了除公開技術合規要求外,內部監控對金融機構的重要性。